肇庆高要建立农村综合保障体系

肇庆高要建立农村综合保障体系

添加日期:2007-11-5  浏览次数:717次  来源:新华网  作者:

    新华网广州11月5日电 高要市启动新型农村合作综合保障体系建设,初步实施人身安康保障、水稻保障、养鱼保障、养虾保障、住房保障、柑桔保障六种保障方式,并为参保农民提供补贴。

    据《西江日报》报道,综合保障体系实行政府组织实施,农信社负责资金管理,保险公司协助理赔的运作模式,是政府组织、引导、支持,农民自愿参加,个人、集体和政府、社会捐赠多方筹资,互助共济的新型农村合作综合保障体系。今年参保的农民可以享受明年全年的农业生产保障、人身安康及农村养老保障。

    据了解,高要市2008年度的新型农村合作综合保障体系建设财政补贴和参保缴费标准是:人身安康保障为每人保费10元,其中农民个人出资5元,政府补贴5元,参保农民自然死亡、交通意外死亡、交通意外住院的补偿金额分别为800元、3000元和500元;水稻保障保费为每亩2元,其中农民每亩出资1元,政府每亩补贴1元,损失50%以上的,每亩可获100元的补偿;养鱼保障保费为每亩3元,其中农民出资每亩2元,政府补贴每亩1元,损失50%以上的,每亩可获100元的补偿;养虾保障保费为每亩5元,其中农民出资每亩3元,政府补贴每亩2元,损失50%以上的每亩可获200元的补偿;住房保障保费每户5元,其中农民出资每户3元,政府出资每户2元,房屋倒塌的每户可获1500元的补偿;柑桔保障保费每亩5元,其中农民出资每亩3元,政府补贴每亩2元,损失50%以上的,每亩可获200元的补偿。

    为保障在发生重大灾害时的救助,提高农户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,该市还设立新型农村合作综合保障体系特殊救助制度,专门设立了特殊救助金,由该市财政及农信社按参加人身安康保障人数每人1元拨款支持,并接受社会捐赠。

    目前,该市已经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综合保障体系管理委员会,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,推进新型农村合作综合保障体系健康发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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